身份证号码是怎样组成的?
身份证号码主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总共18位码。前6位是地址码,代表常住户口所在地。其中第1和第2位代表省,第3和第4位表示市,第5、6位表示县。第7位至第14位码是出生日期码,即出生年月日,因此当知道别人的身份证号码时,也能清楚知道别人的年龄。第15位至第17位码是顺序码,表示在同一地址码所标识的区域范围内,对同年、月、日出生的人员编定的顺序号。
其中第十七位奇数分给男性,偶数分给女性。第18位是校验码,由号码编制单位按统一的公式计算出来的。身份证号码并非18位码都是数字,也有一部分是17位数字+字母X。用X来代替10.可以保证公民的身份证符合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身份证不见了怎么办?
身份证丢失后应当及时到派出所进行挂失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情况说明以及户口本等。另外,建议在身份证丢失后进行登报声明,登报声明你的证件确已遗失,以防不法分子捡到你的证件做违法的事从而波及到你,报纸在手中就是你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