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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法院:一男子以“网恋”为名实施诈骗被判刑

2023-08-18 08:37:09 来源:法治山东网


(资料图片)

你以为声音温柔甜美的网恋对象是一位小鸟依人、楚楚动人的美丽少女,殊不知“她”可能是一名虬髯秃顶、五大三粗的抠脚大汉。网络时代造就了更丰富的恋爱方式,也给骗子带来了更多的可乘之机。年逾半百的男子朱某利用其声音偏女性化的特点,变身“甜美女友”,通过“网恋”的方式诈骗多名单身男性钱财,甚至骗人到自己家无偿劳动两年多。日前,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71500元。该判决已生效。 朱某是郯城县某村农民,虽然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但是他在村里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除了种田没有其它经济收入。不知何时起,他萌生了利用自己声音偏女性化的特点,通过电话、网络冒充女性诈骗的想法。 2014年至2016年,朱某虚构女性身份,以做生意需要钱、恋爱结婚等为由,先后诈骗樊某50500元。2020年,朱某为刘某介绍女友“刘艳”(自己虚构的女性角色),让“他们”通过电话和网络恋爱,并以“刘艳”身份劝说刘某两次借钱给自己(朱某)共计90000元;期间又以“刘艳”生病住院、买衣服等理由诈骗刘某20000余元。2020年5月,朱某虚构女性身份“张美琪”与耿某恋爱。在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耿某应“张美琪”的要求去朱某家帮忙干活。每次耿某要离开朱某家,“张美琪”就通过电话阻止。后杨某通过耿某在电话里认识“张美琪”,“张美琪”又以没有路费、需要看伤等理由,骗取杨某1000元。 后经被害人举报,朱某落入法网。 郯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朱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从宽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恋带有一定虚拟性,很难做到知根知底,成为诈骗犯罪的易发地。不法分子往往虚构身份信息,在网络上搜集一些美女照片进行伪装、假借感情为由行骗。如果在交往过程中,对方从不和你在线视频或者见面,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还以各种理由向你要钱,那么对方很有可能是网恋骗子。网恋要注意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当遇到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时,要提高警惕,保存好证据,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警。(苏萍 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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