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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乡村医生新政策 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

2020-12-04 14:26:24 来源:中研网

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的《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规定,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原则上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各县(市、区)已妥善解决且高于此标准的,按所在县(市、区)原有标准执行。

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原“赤脚医生”,需携带个人申请书一式两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县(市、区)规定的其他材料,到所在乡镇卫生院进行登记审核。各乡镇卫生院完成登记审核、公示后,再由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审核认定。

据介绍,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按月直接发放,其补助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解决。省财政将视贫困县符合条件的原“赤脚医生”人数、补助标准以及补助资金落实到位等情况,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贫困县给予适当补助。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我省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认定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原“赤脚医生”的身份、工作经历和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年限的审核认定工作。认定机构要制定严格的认定程序,建立完整的个人养老补助档案资料,同时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将每一名符合政策的原“赤脚医生”纳入养老补助范围。对弄虚作假的,由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乡村医生的构成比较复杂,既有出身于“赤脚医生”、经过多年实践和培训逐步成长起来的,也有长期在基层行医的“民间医生”,还有世代相传的乡村中医或具有一技之长的专科医生。他们大多在乡村行医多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好的口碑。对于这些乡村医生的资质认定应该采用“老人老办法”,即更多地侧重于考核既往的医疗案例和效果,减少不具有实际效能的考试内容,以充分调动他们的行医积极性和学习热情。同时,利用各种方式对他们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医术和能力。对于近些年来由正规医学院校毕业到基层岗位工作的乡村医生,应该采取“新人新办法”,建立符合乡村医生行医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有别于城市医生、独立的乡村医生考核考试制度,以鼓励更多的正规医学院校毕业生向农村基层流动。

希望能与城里医生同等待遇

对于通过资质评价和考核认定的乡村医生,应该授予他们相应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相应的医疗专业技术职称,明确乡村医生身份,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按照对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职称,与城里医生享受同等待遇,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网底”稳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