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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持刀砍客户 因未送货上门被投诉?

2020-12-08 14:25:20 来源:中研网

近日,快递员司某因未送货上门,将包裹擅自放入自提柜而接到了客户投诉,由此心生恨意,当街追砍被害人。2019年8月22日,司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呢?快递可以未经允许放入自提柜吗?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规定。

快递员持刀砍客户

快递员司某未经市民陶先生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快递包裹放入自提柜而没有送至其家中,由于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陶先生向所在快递公司投诉。之后,双方矛盾升级,于是发生了砍人的一幕。

快递可以未经允许放入自提柜吗?

2018年5月1日,我国首部快递业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即,快递寄放代收点或快递柜,需征得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违反规定。

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