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组团盗黄金是真的吗?无业男组团盗黄金发生在什么地方有知道的吗?盗黄金200万怎么判?一起来了解一下。
据报道,丹凤县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理“无业男组团盗黄金”盗窃案件,盗窃价值高达70万余元,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谢某、陈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又六个月并分别处罚金20万元,一审判决后,两人均未提起上诉。
据了解,无业男组团盗黄金案件发生于2016年10月5日在丹凤县时代购物中心,被告谢某、陈某通过微信认识,两人均没有工作,于是就萌生盗窃想法,他们在2016年9月到丹凤县时代购物中心多次踩点,购买保安服、砍刀、丝袜等作案工具,然后在2016年10月进行作案,盗窃金银饰品及手机等物价值70余万元,不久后被警方捉获,近日被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