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种情况不准离婚!每个已婚人士都要清楚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为一些小事,就要闹到民政局要离婚,把婚姻当成儿戏。大家要注意的是,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出现这4种情况,法院会判不许离婚。
一是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的情况:只要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法院就不会让当事人离婚。只有双方同意之下,法院都会同意离婚的。
二是女方处于特殊时期:比如说女方在怀孕期间,这个时候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要求。在这种情况,有可能会对女性的身体跟心理造成伤害,因此,为了照顾女性群体,男方不能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离婚。
三是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根据最新的婚姻法规定,若是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且不同意离婚的,提出离婚是不会被批准的。除非军人一方同意离婚,这时才会法院都会同意离婚。
四是夫妻感情未破裂:你知道吗?法院判决时,夫妻俩人的感情是否破裂,也是主要考量因素。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必须满足以下七个条件,否则就不能离婚。
(一)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是合法登记过的夫妻,两人已经领取过结婚证,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二)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完全自愿,任何被逼迫或者胁迫的离婚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三)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双方必须可以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四)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已经确定好财务分割协议,子女赡养协议,以及其他离婚相关事宜;
(五)要求离婚的两人其中一方或者双方的户口是当地民政局所在地的常住户口;
(六)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亲自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七)要求离婚的两人必须提供证件原件,且所有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