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柳州市和平路华美星园林居的业主们,碰到一件烦心事,原因是他们花钱购买的车位,突然要被法院拍卖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买的车位突然被告知
要被法院拍卖了
业主孙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车位紧张,2016年12月时她花了8万元,购买了小区6号地下车库一个车位的使用权,并与房开公司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业主 孙女士:“当初是不给卖的,是要我们租的,后面有一天突然讲,要卖车位给我们,他说这里是人防工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给我们,按我们的房子一样70年,我们觉得可以就买了。”
没想到,今年1月14日,车库内突然张贴了一张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的公告。公告写到,由于小区房开柳州市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一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目前该法院要将其名下登记且在2017年1月份抵押的,该小区地下车库的174个车位进行拍卖处置。
业主们看到这个公告慌了神,自己购买的车位怎么突然就要被拍卖了。
业主 孙女士:“突然讲我们的车位被抵押了,你说气不气,如果这件事不能处理好,我们的车子放哪里。”
记者了解到,除了像孙女士这样购买车位比较早的业主外,小区里大部分业主,都是在房开将车库抵押之后才买的车位,而他们也并不知道这个情况。
业主 廖女士:“房开欺骗了我们,他2017年开始卖,不到一个月,就拿车库去抵押,抵押之后还继续卖给我们业主,然后我们去买,他也没有告知车库已经被抵押这个事。如果它被抵押,我也肯定不会买。”
业主 韦女士:“业主都不知道他在银行抵押的事情,到现在才知道。我们是想他能按照当时合同使用权70年,跟着我们房子走。”
无法与开发商取得联系
记者了解到,小区一共有6个地下车库,目前只有6号车库张贴了法院的公告,而车库的门口,张贴有防空地下室的标识。
车位已经拿去抵押,还继续出售给业主,目前有近百户业主利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开发商是什么态度,业主们又该如何维权呢?
业主们表示,房开是外地的,自从房子建完以后,就撤场了,他们买车位交钱签合同,都是与房开委托的一名工作人员联系。记者电话联系了这名姓王的工作人员,她表示对车位抵押拍卖的事她也不知情。
柳州市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王女士:“抵押我也不知道,房开内部的事情,我只是在车库那里管理,他们是外地的,他办公点我也不知道,前几天我还是联系得上他的,现在联系不上。他就说这个事情他会处理,不用操心,不会拍卖。他说他会维护业主使用权,叫我让业主放心。”
由于该房开在柳州没有办公点,记者尝试电话联系,不过电话都无人接听。出了这样的事情,业主们该如何维权?
钟艳鸿律师:“在销售车位时,未告知业主有抵押的情况,可以鉴定为有欺诈的性质,业主可以按照已付车位购车款的双倍赔偿,向房开主张权益。”
而像孙女士这样,在房开抵押前,就已经购买了车位的,可以就合同问题起诉维权。
钟艳鸿律师:“因为业主已经实际占有了这个车位,我们建议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去确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以此来维权。”
律师表示,由于该小区地下车库有人防性质,因此抵押的情况也存在问题。
钟艳鸿律师:“人防性质的车位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所以在所有权存疑的情况下,双方之间做的抵押是否有效,这个是不确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然后以房开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如果房开已经注销,那么可以以公司的股东作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