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人啦!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雇员9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和治安违法记录,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政治历史清楚;
(四)热爱消防事业,服从安排,任劳任怨;
(五)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20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烈士或因公牺牲指战员的配偶子女,随队指战员家属子女、消防专业毕业、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正常退出(不含辞退、开除)的指战员应聘消防文员的,前款第(六)、(七)项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在摄影、照相、制图、3D建模、视频制作、公文写作等方面有特长的,前款第(六)、(七)项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具备三级以上(含)消防岗位资格、中级(含)以上消防职业技能职业资格,或者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日期
2021年4月8日9时至4月18日17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有关要求
1、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交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本人学识水平或工作实绩的证明材料,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近期1寸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等资料,进行报名和资料审查。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现场报名地址: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四、资格审查
(一)支队招聘办公室结合招聘岗位职位和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接受报名。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消防文职雇员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缴交明细。
五、考试内容及办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申论,此次考试不指定和提供考试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4、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入围,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请各应聘者注意关注相关信息,进入笔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并当场公布。
3、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六、成绩与确定拟聘人选
(一)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二)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如遇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和聘用
(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政审考察。由支队招聘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审查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三)聘用。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由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录用名单,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入职前培训
通过以上环节的人员,由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集中组织不少于15天的队列仪容、礼节礼貌、工作生活秩序等培训,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管理规定》。
以上各环节,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关环节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并按各环节合格人员成绩排名替补。
九、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按照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职雇员管理规定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消防文职雇员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发放工资2500元/月。正式签订用工合同后,按岗位发放工资,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规定缴纳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职工资待遇细则(试行)》执行,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按照《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等级管理规定(试行)》进行晋升。
十、注意事项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公告所列方式之外的任何方式接受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招聘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凡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未尽事宜由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