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马撞马自达事件还是比较轰动的,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那么,南京宝马撞马自达是怎么回事?南京宝马车主到底是谁?最终判决结果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
备受关注的“南京6.20宝马肇事案”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肇事者王季进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11年。
宝马车以195.2km/h猛撞马自达,致两人当场死亡
检方认为,王季进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王季进案发前、案发时虽处于精神病状态,但仍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量刑时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王季进系限制责任能力,但是结合其犯罪行为的危险程度、造成的严重后果、事后未能积极赔偿,故认为对其不适合减轻处罚,只能依法适当从轻。最终,判决王季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有期徒刑11年。